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及申请材料要求。劳动仲裁适用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纠纷、辞退和辞职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问题。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具体哪些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内
1、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裁判。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者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等委托手续;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考勤登记、工资发放表等;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结语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其受案范围涵盖了许多方面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适用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争议,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方面的争议。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申请人还需提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提交证据材料清单等。劳动仲裁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