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政府是否履行了协调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定职责,1月28日,孝感中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大悟县13名农民状告孝感市政府案。 原告大悟县城关镇府前社区高福新等13名 围绕政府是否履行了协调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定职责,1月28日,孝感中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大悟县13名农民状告孝感市政府案。 原告大悟县城关镇府前社区高福新等13名农民称,因对《湖北省国土资源局关于大悟县2008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函》征收其承包的集体土地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存在争议,去年5月24日,他们向孝感市政府申请协调,但该市政府至今也未做任何协调,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此,13名农民以孝感市政府未履行协调的法定职责为由,向孝感市中院提出起诉。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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