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审判的性。审判权必须行使,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2.审判的中立性。审判过程中,法官必须严守中立,偏向任何一方都会使审判失去其本来的意义,损伤...
3.审判的抗辩性。作为案件信息掌握者的双方当事人,各自积极而充分地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主张...
4.审判的亲历性。审判是一种个人化色彩浓重的活动,它的直接言辞原则、辩论原则讲求的是判断者的...
5.审判的公开性。通过公开审判,将审判活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监督之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行使。人民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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