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按事实婚姻处理,但不受法律保护。实施之后,未补办结婚登记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法律分析
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若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应依据实际情况处理婚姻关系;而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若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人民应在案件受理前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如未补办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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