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涉外劳务公司应具备的资质有哪些

涉外劳务公司应具备的资质有哪些

来源:吉趣旅游网

涉外劳务公司应具备的资质有什么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事劳务派遣的公司需要具备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开展派遣业务的场所和设施等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外企劳务派遣滥用的原因

1、《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漏洞。《劳动合同法》虽然对派遣劳动者的雇主义务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进行了基本的划分,但是对于派遣劳动者职务侵权时的雇主责任认定仍是空白。在引发劳资纠纷问题时,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互相推诿,双方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皮球踢来踢去,最后的结果很可能便是无疾而终或者以派遣员工的失败结束。

2、劳务派遣员工被排斥在工会之外,维权艰难。在现实中,劳务派遣工参加工会的情况依旧比较艰难。用人单位的职工由于都被派遣出去,很是分散,而他们所处的环境又不尽相同,因此很少会有组建工会的情况,并且即使组建了工会,其工作也难以开展。另一方面,公司的工会情况也与国内公司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外资企业与我们的文化差异与工会理念不同,其看待工会的角度也不尽相同,工会的作用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3、劳务监察机制不到位。劳务监察机制是影响劳工劳动权利能否得到保障的关键性因素。目前,公司所进行的劳务监察往往还是采取私人利益性的监察为主,而这样,私人利益性的监察组织很容易与被检察公司相互勾结,监察无法到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