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被征收人在长时间被开发商征收土地而未被安置的情况下,具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文章介绍了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价格以及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最后提醒被征收人不签字并不代表征地无效,如果征地不合法,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长时间被开发商征收土地而未被安置的被征收人,具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一、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价格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二、我不签字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被征收人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被征收人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其次,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征收是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再次,土地征收具有公益性,即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被征收人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应当以批准该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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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因为公共利益占了村民的地,会依法对村民给予公平的补偿。补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被征收人具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但必须确保征收是合法的。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被征收人不签字或反对并不能改变其合法性。被征收人应当以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并在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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