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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需要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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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资产评估的情形:

一、个人股权转让;

二、企业重组;

三、涉及国有资产转让;

四、产权转让。

一、股权转让需要纳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纳税。包括印花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四种税。具体如下:

1、印花税需要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合同,交易合同必须缴纳印花税,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2、非上市公司股权和合伙企业股权的增值税转让不属于增值税范围,只有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才需要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4、在股权转让在股权转让税中,增值税主要针对上市公司了解一下股权转让的几种情况:企业转让给个人或企业;个人转让给个人或企业。个人或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相关规定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法律法规:

一、总体:

1、《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

2、《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

3、《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产权管理登记:

1、《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清产核资与财务管理: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2、《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3、《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4、《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四、资产评估: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五、国有资产处置与产权转让: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

3、《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4、《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5、《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6、《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7、《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8、《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9、《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10、《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11、《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1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13、《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14、《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15、《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六、劳动关系处理与职工补偿安置:

1、《失业保险条例》;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工伤保险条例》;

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5、《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6、《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7、《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8、《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9、《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

10、《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1、《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12、《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

七、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1、《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

2、《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3、《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4、《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

5、《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6、《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三、国有控股子公司属于国企吗

国有控股子公司属于国企。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

一、国有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如下:

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二、国有股权转让的要求如下:

1、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2、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3、转让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4、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有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综上所述,国有控股子公司属于国企,如果股权转让就需要服药要求。包括调整投资结构等,如果不符合就无法进行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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