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完了结案流程如下: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
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应及时报警;
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3、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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