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浪费司法资源。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财产保全方面的工作量,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2.加大调解难度。 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更趋激烈。3.损害司法权威。4.侵害对方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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