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于以下情形:
1.因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而离婚的;
2.因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离婚的;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一方有重婚情形的。
一、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赔偿吗
离婚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如果夫妻是因为男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从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同时,女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有:
1、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构成重婚。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一方出轨长期与第三者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对象不仅包括无过错的夫妻一方,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过错。包括有、吸毒等恶习,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等其他情形相当的过错行为。
离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数额、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对夫妻产生的矛盾纠纷和过错都不相同,因此无法制定一个硬性标准。
二、隐瞒精神病的离婚赔偿
婚前隐瞒精神病离婚是不会有赔偿,因为规定,只有因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在离婚时请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而一方在婚前隐瞒精神病的行为不是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所以被隐瞒方不可以索要赔偿,但是其可以以此为由请求撤销婚姻。
三、夫妻如果有债务会判决双方离婚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债务并不会影响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准予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定准予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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