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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判三年缓刑两年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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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判三年缓刑两年的意思就是犯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有两年的考验期(不用坐牢)。在两年的考验期内不违反规定和有其他的犯罪行为,在考验期满后就不执行3年的有期徒刑(不用再坐牢),如果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和有违法犯罪行为,将执行3年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有哪些?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考验期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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