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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土地一直种了30年,现在被别人侵占种树了怎么办,他是侵权吗?

来源:吉趣旅游网

我国土地纠纷的处理机关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分为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包括土地权属争议、非法占用土地等,应由人民政府处理;民事案件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纠纷等,应向法院起诉。在提起诉讼前,应提供相关证据和历史使用情况,并提交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法律分析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因农村责任田划分,宅基地的规划及调整和边界划分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争议,而不应属于法院管辖。遇有此类情况,可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解决。

法院受理的土地纠纷有两类:一类是行政案件,另一类是民事案件。

属于行政案件的几种情况:一是因土地权属不明、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可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二是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以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是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必须由主管机关先行处理,对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属于民事案件的土地纠纷:一是土地使用权纠纷;二是土地所有权纠纷;三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纠纷;四是土地出售、交换、出租抵押合同纠纷。另外不包括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都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范畴,应到法院民事审判庭起诉。

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在发生土地纠纷以后,应及时搜寻、保存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和各类合同书等。另外,还应提供历史上对发生争议的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情况。涉及侵权的,还应提交侵权人的具体侵权行为和造成的后果等方面的证据。如果发生的纠纷经过有关部门处理,则还应提交该部门的处理意见。

结语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对于农村责任田划分、宅基地规划及调整以及边界划分引起的争议,应由行政部门处理,而非法院管辖。当遇到此类情况时,可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得解决。法院受理的土地纠纷包括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两类。行政案件涉及土地权属、使用权争议等,可先协商解决,若不果可向法院起诉。民事案件涉及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出让和交换等纠纷,需向法院民事审判庭起诉。在发生土地纠纷后,应及时搜寻、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合同书等,并提交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五章 粮食安全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七条 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被管护制度,严格保护植被,并根据需要在乡(镇)、村建立植被管护组织,确定管护人员。

在沙化土地范围内,各类土地承包合同应当包括植被保护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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