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拆迁公司强拆房屋,该怎样维权

拆迁公司强拆房屋,该怎样维权

来源:吉趣旅游网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拆迁公司强拆我的房,行政机关要担责吗?

房屋虽为拆迁公司所拆,但拆迁公司拆除房屋行为的权力来源于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因此行政机关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市、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此可见,由市、县级负责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而由市、县级所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此外,该法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依据该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体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同时,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之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一、司法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申请,经审查后,由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

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4、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