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在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可以按年龄分割,具体规定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子女抚养权的分割方式:年龄段是否是唯一的考量因素?
年龄段在子女抚养权分割中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除了年龄,还有其他因素需要综合考虑,例如子女的健康状况、学业情况、亲子关系以及父母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稳定性等。法院在判断子女抚养权分割时,会综合评估各种因素,并以保护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因此,年龄段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而非决定性因素。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来确保子女的福祉和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根据年龄进行分割。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年龄段只是子女抚养权分割的参考因素之一,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子女的福祉和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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