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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分最长什么时候可以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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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应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条例》第六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处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通过考试的,清除记分,发给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及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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