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姻中的彩礼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彩礼是中国结婚的一种风俗。男方在婚约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礼和聘金等。通常这些财物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3)知识产权收益;(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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