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变更居住地需要审批。而且,如果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则可能面临取保候审被撤销的风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不得离开取保地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应当事先向监护人或者机关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被取保人离开取保地点或者未经批准改变取保居住地,机关应当对取保措施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并依法追究被取保人的刑事责任。”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取保人变更居住地的,应当事先向监护人或者机关报告,并经机关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的,机关应当对取保措施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期间变更居住地需要经过机关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则有可能被撤销取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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