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判决书下来以后,他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日折抵刑期,如果余刑在一年以内,继续在看守所服刑至释放,如果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转到监狱继续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一条 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制定本法。
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第五条 监狱的人民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人民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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