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来源:吉趣旅游网

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是按照谁申请谁举证的原则来分配的。申请人需要依法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书等证明材料;但如果职工一方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