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受害人无权知晓案件侦查进展及其内容,但是可以向办案民警询问案件是否移送检察院。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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