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
1、借款合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合同类别,合同中的条款相对规范、具体,例如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等内容;
2、借据较为简易,相对没有合同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全面、具体。
一、别人欠我的材料款欠条要怎么写
欠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欠条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欠条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欠条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欠条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签借款合同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签订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同,需要满足的条件也有所不同:
一、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
1.贷款放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要求。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或外币。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担保和保证。
6.利率符合国家规定。
二、与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2.利息符合国家规定。
3.借款合同的内容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个人之间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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