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驾驶证是不能当驾照用的,开车没带驾驶本的处理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驾驶无牌照机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驾驶无牌照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真人上路忘带驾照怎么处罚
开车忘带驾驶证,是否属于无证驾驶?又该怎么处罚?对于这种情况,只能算是“没带证”,而不属于“无证驾驶”。交警部门不会拘留当事人,而只是暂时的扣车。
“未带”不等同于“无证”,但两者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只是处罚的力度不同罢了。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行驶证没带能上路吗
行驶证不带是不能上路的。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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