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所需证件如下: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一、起诉离婚证据一般有哪些
离婚起诉书一份,副本各一份;能够证明被告与被告之间合法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夫妻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清单(包括现金、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等);夫妻关系破裂或者没有证据的;一方过错的有关证据;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
1、原告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离婚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如果有子女,还有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5、有财产分割要求的,还要提交财产的清单、产权证据或者证据线索。
三、离婚起诉需要具备什么必要条件
离婚起诉需要的条件如下:
1、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有合法夫妻关系;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离婚诉讼书和一份副本。起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相关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清单;
6、原告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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