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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当庭变更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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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是可以重诉事实和理由的,起诉人增加诉讼请求的,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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