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承担的责任法律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承担的责任法律问题

来源:吉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属于一人公司,也具有法人性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即可。但是一旦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出现混同,那么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丧失的人格,股东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