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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因精神错乱或认知障碍无意参与犯罪,如何为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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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被告人精神错乱或认知障碍导致其无意参与犯罪,符合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形。在此情况下,被告人可以通过辩护无刑事责任能力来免除惩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有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因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辩护无刑事责任能力;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的解释》第三条,明确了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因此,被告人在精神错乱或认知障碍状态下无意参与犯罪,应针对自身情况提供证据,辩护无刑事责任能力,以实现免除惩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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