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规定:原告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上诉案件由上诉人提交上诉状时预交。逾期未交费需申请司法救助或获批准,否则将依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起诉费,是由原告在立案之后,接到人民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进行预交。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拓展延伸
被告拒不支付诉讼费,应采取的法律措施是什么?
当被告拒绝支付诉讼费时,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来解决问题。首先,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费。可以通过查封、扣押财产等方式来迫使被告履行支付义务。其次,可以申请判决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诉讼费以及可能的违约金或滞纳金。此外,还可以考虑向律师协会或相关行政机构投诉被告的行为,以寻求更多支持和帮助。最后,如果被告仍然拒绝支付诉讼费,可能需要进一步咨询律师,评估是否需要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起诉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是诉讼过程中必须支付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告、反诉当事人、上诉人等需在规定期限内预交相应费用。如果当事人逾期未交纳或未获得司法救助批准,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在被告拒绝支付诉讼费时,可以通过强制执行、判决违约责任、投诉或进一步咨询律师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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