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重度残疾人领取低保和父母收入存款没有关系。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本市重残无业人员,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
2、本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含本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补贴;
5、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当符合本市社会救助有关认定标准。
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补贴。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3、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符合申请机构养护、居家养护等条件的,可以申请机构养护、居家养护等服务。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员以及其他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残的人员实行特别保障,给予抚恤和优待。
第十三条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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