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参照《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第五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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