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簿就不能补办离婚证。一方补办离婚证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离婚证。未办理离婚的,夫妻双方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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