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的工伤用人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受派遣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派遣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员工是在为派遣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伤害。派遣公司应根据签订的合同承担应尽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劳务派遣工包括劳务外包吗?
劳务派遣工不属于劳务外包。《劳动合同法》第五十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而劳务外包是指用人单位将本单位的某些事项外包给其他机构来做,是受《民法典》中的合同编调整的,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外包不是同一个事情。
二、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关系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是一种特定的劳动关系,该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与约束;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关系,这是两个单位之间的关系,其权利义务受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劳动派遣协议或者合同规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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