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在工地上因为喝酒死亡的,而且是在晚上下班之后。这种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其次,如果该工人喝酒不是为了工作应酬,而是自己私下里喝酒,该工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雇佣方没有责任。如果是几个好友相约喝酒,其他一起喝酒的劝酒人对于死亡结果有一定的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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