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律师函内容不符合事实

律师函内容不符合事实

来源:吉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建议谨慎处理,先核对函的真实性然后进行内部自检自查。律师函的作用在于警示,如确有违约的,建议积极调解和谈判,谈判不成的,建议积极收集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未违约的,可不予理会。律师函本来就是根据委托人单方的陈述而形成,不用太担心。如果觉得有异议,可以跟对方联系。

法律依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六十三条 律师不得向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提交明知是虚假的证据。

第六十四条 律师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不得再接受委托担任该案的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出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