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如果不服工伤认定结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也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怎么办
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不是工伤怎么处理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不是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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