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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够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愈的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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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获得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传染病为由拒绝录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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