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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哪些情形会被视为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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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口头遗嘱的哪些情形会被视为无效的?

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的方式之遗嘱,由于具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等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予以严格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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