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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更名后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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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合同不得因企业名称变更而不履行合同,所以合同是继续生效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一、签了协议想违约怎么办?

签了协议想违约,如果构成违约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以在签订合同后,不能随意违约。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一人有限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

法定人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仍然由原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是以你个人名义借款,没有证据证明为公司借款的,需要你个人担。公司换法人后之前公司债务并不因此而发生变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后,只要不存在抽逃出资等情形,其对公司债务一般不存在额外的责任,详细的法律相关条例华债网查询到。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公司变更法人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仍然由原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款,没有证据证明为公司借款的,需要个人担。

三、公司合并分立原合同是否有效

1、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公司分并分立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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