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部门:
由于市政建设,学校当前停车资源严重不足,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停车秩序,经学校研究,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检查,针对乱停乱放和未登记的车辆进行整治,望广大教职工按照要求有序停车。现将停车要求通知如下:
一、 校园车辆停放的要求
1、学校采取服务职工、保障通畅的原则;除学校公务车辆外,每位教职工在校内停放私家车限1辆。
2、学校停车区域分为东校区(北区、南区)和西校区。
3、工作日期间,家住学校以南的教职工应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南区”,家住学校以北的教职工应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北区”,除学校公务车辆,东校区一般不得停放过夜车辆。
4、三菱电梯、餐厅、超市或工程施工人员应将车辆临时停放于学校西校区。
5、除工作日外,因公到校的教职工可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北区”,临时停放过夜车辆应在学校保卫组登记备案。
二、学校东、西校区车辆停放实行分区管理
1、家住学校以北的人员(39辆私家车)统一停放于学校“北区”(综合楼南、北两侧停车场)
2、家住学校以南的人员(37辆私家车)统一停放于学校“南区”(公寓楼以南停车场)
名单所涉及人员均有固定车辆停放,如有增加应到保卫组登记备案。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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