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合伙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专业人员执业中的责任问题,使得责任人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债务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促进专业服务机构的规模扩大。这是中国为适应国际经济形势,满足专业服务机构发展需求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合伙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在这些专业人员执业当中,如果某个或者几个合伙人,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时,这些责任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没有责任的合伙人,仅以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为限来承担责任。这样有助于这些采取合伙制的专业服务机构不断地扩大规模。这也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适应国际经济形式,从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需要上考虑,而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
拓展延伸
解决工资拖欠的法律途径和费用分析
解决工资拖欠的法律途径和费用分析是一个涉及劳动法领域的重要问题。在面对拖欠工资的情况下,雇员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雇员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的帮助,提起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案件。这些程序将涉及一系列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其次,费用会因案件的复杂性和解决的方式而有所不同。例如,简单的劳动仲裁案件可能费用较低,而复杂的劳动诉讼案件可能需要更多的费用。因此,在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时,雇员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途径和费用分析,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有限责任合伙制度的引入,为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在这种合伙制度下,责任人在承担债务时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这种安排有助于合伙机构的规模扩大。对于工资拖欠问题,雇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需注意相关的法律途径和费用分析。了解适用的程序和费用,能够帮助雇员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五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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