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母亲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符某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案审理。接受委托后,我全面了解了本案的基本情况,多次会见了被告人,认真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对本案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现对本案进行如下评判和辩护:写出相应辩护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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