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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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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内容讲述的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相关规定。该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民的健康权利。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了本罪。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法律分析

一、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民的健康权利。

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了本罪。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四、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结语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民的健康权利,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了本罪。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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