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要件,包括主观方面、主体、客体和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此外,还介绍了如何确定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要件,包括客体和主观要件。
法律分析
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2、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如何确定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
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依本节第211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构成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本条没有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一定的目的,因此,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非专用发票的行为,则不论是何种动机和目的,也不论其是否营利,均应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或收藏而伪造极少量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结语
本罪需要满足主观故意、特殊主体、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侵害、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等要件。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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