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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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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农村征地补偿规定如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农村征地补偿多少如何计算农村征地

法律分析:农村征地补偿规定如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什么是征地?如何计算征地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计算公式是: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如何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发生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处理方法有:首先应双方持公平原则进行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仍未解决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管理农村征地补偿中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如何计算征地补偿费如何计算征地补偿费

计算征地补偿费的方式是: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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