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拆迁安置协议中存在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通过协商或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向当地提起仲裁或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安置协议应当写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事项,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诉讼解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仲裁前自行申请人民调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于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总体来说,当拆迁安置协议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应该先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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