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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