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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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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代理人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所以必须由当事人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 ,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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