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2、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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