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超过六个月没结案该怎么办??民事诉讼超过六个月没结案该怎么办?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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