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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来源:吉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

恶意抢注商标的构成要件为: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

(三)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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