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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产过户公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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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屋转移登记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委托书、监护人证明、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房屋平面图和门牌号码证明等。

法律分析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机构应提交当事人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

(2)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或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被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参照本条规定)。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6、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8、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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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延伸

遗产房产过户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遗产房产过户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要求和程序。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的过户必须进行公证,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公证是一种法律程序,通过公证机关对相关文件和手续进行验证和认证。在过户过程中,需要提供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文件。此外,还需要支付相应的税费和手续费用。过户的时效因地区而异,一般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罚款。因此,遗产房产过户前应详细了解法律要求和程序,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结语

遗产房产过户涉及多项法律要求和程序。需提供公证的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文件。缴纳税费和手续费用,及时完成过户手续以避免法律风险。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指导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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